根据《天津财经大学MBA学位论文管理规范》(第五次修订)中相关文件规定,2008年MBA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于2008年4月-5月进行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1.答辩申请:准备参加本次答辩的同学,请于2008年3月31日—4月6日向MBA项目学位、学籍管理办公室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,进行论文答辩资格认定。须一并提交的材料如下:
(1)经导师签字的《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》、《独创性声明》、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》(各1份)及《学位论文指导纪要》(至少3次);
(2)书面定稿论文2份(A4纸)及电子版(请参考《论文排版技巧》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,严格按照《天津财经大学MBA学位论文技术规范》(第五次修订)进行排版,有较大出入者不予以受理。);
(3)《管理实践鉴定表》(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)及不少于5000字的实践报告(各1份);
(4)《研究报告成绩表》(填写报告主要内容)及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(各1份);
(5)秋季入学获得双证的学员提交在学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1份;
(6)春季入学获得单证的学员提交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五张,用于学位证书等;
(7)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;
2.论文审核:内审意见及形式审核意见最迟于4月21日通过E-mail反馈给大家,请及时与导师联系并在其指导下按审核意见认真修改,并于4月25日前将修改后论文发至cuijiayong@tjufe.edu.cn,逾期未收到审核意见邮件的学员请及时与MBA学位学籍办公室联系;
3.答辩时间:5月1日—5月31日,请提前安排好工作,及时与MBA项目联系;
4.论文送评:学员须于答辩前一周将定稿论文送至答辩委员会委员;
5.答辩程序:
(1)学员自我介绍(1分钟);
(2)学员介绍学位论文(提前准备PPT格式电子演示文稿,10分钟);
(3)答辩主席及委员提问(5分钟);
(4)学员退场准备(30分钟);
(5)学员回答答辩委员的提问(15分钟);
(6)答辩委员会合议、无记名投票表决;
(7)宣读答辩决议。
6.答辩延期: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须延期答辩并填写《天津财经大学MBA学位论文答辩延期申请表》,于4月25日前交MBA学位学籍办公室:
(1)未按审核意见修改或修改未达到要求;
(2)外审不合格;
(3)秋季入学(双证)的学员4月25日前不能提交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;
(4)未开题或已开题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此次答辩。
7.图像信息核对:2006级秋季入学获得双证的学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www.chsi.com.cn)核对学历电子注册图像信息,若有错误,于4月1日前提交更正申请。
为保证本次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,请同学们严格按照《天津财经大学MBA学位论文管理规范(第五次修订)》的规定完成论文撰写及答辩各阶段工作,逾期不予受理,望同学们相互转告。
联系人:崔家勇 电话:022-28171151 022-88181330
邮 箱:cuijiayong@tjufe.edu.cn
天津财经大学专硕中心MBA项目
学位学籍管理办公室
2008年3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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