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天津财经大学MPAcc学位论文管理规范》(第二次修订)的相关规定,2008年MPAcc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于2008年5月进行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1.答辩申请:计划参加本次答辩的学员,请于2008年4月10日—15日向MPAcc中心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,进行论文答辩资格认定。申请答辩学员请提交:
(1)经导师签字的《学位论文指导纪要》(至少3次)、《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》、《独创性声明》及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》(各1份);
(2)书面定稿论文2份及电子版,请严格按照《天津财经大学MPAcc学位论文技术规范》(第二次修订)进行排版;
(3)近期小二吋免冠彩色相片五张,用于学位证书等。
2.论文审核:
(1)形式审核:对全部论文进行形式审核,审核意见最迟于4月30日通过E-mail反馈给学员,请严格按审核意见认真修改,并于5月5日前将修改后论文发至mpacclunwen@163.com,逾期未收到审核意见邮件的学员请及时与MPAcc中心联系;
(2)外审:本次论文外审采取匿名形式,外审未通过者将延到2009年1月份答辩。
3.答辩时间:5月6日—5月31日,请提前安排好工作,及时与MPAcc中心联系。
4.论文送评:学员须于答辩前一周将定稿论文送至答辩委员会委员。
5.答辩延期:申请延期答辩的学员请填写《天津财经大学MPAcc学位论文答辩延期申请表》,并于4月25日前交MPAcc中心。
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须延期答辩:
(1)未按审核意见修改或修改达不到要求;
(2)外审不合格;
(3)2006级学员未开题或已开题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此次答辩。
为保证本次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,请学员们严格按照《天津财经大学MPAcc学位论文管理规范(第二次修订)》的规定完成论文撰写及答辩各阶段工作,望学员们相互转告。
联系人:曹老师
电话:022-28171151 88181330
邮 箱:mpacclunwen@163.com
附件:《答辩表格》
《天津财经大学MPAcc学位论文答辩延期申请表》
《论文排版技巧》
专业硕士教育中心
MPAcc项目
2008年4月6日